芦溪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决定任命:
刘明华、李寿来、汤郸、欧阳鑫、胡胜梅、温存华、刘敏芝、林远清、巫君、易建滨、黄鹏、付芹玉、吴玉莹、刘欢、陈双妮、袁雨馨竹、彭坚、颜建波、许苏、李雅芝、张迎春、刘媛珍、钱笑、李琴、阳剑峰、易维萍、欧阳兴明、阳昌绍、彭元华、彭仁军、黄志忠、刘水兵、彭元品、周元勇、罗本溪、宋裕明、谭丽、赖婷、陈瑶、林来生、缪庆俐、许小萍、张圣军、王名良、杨启云为芦溪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现予公告。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