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2日芦溪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我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212名,2021年县六届人大换届选举依法产生人大代表208名,缺额4名。期间,因代表辞补、自然终止等原因,2023年5月30日芦溪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确认县六届人大代表208名。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后,欧阳卫华、聂奇能、欧阳凤波、闫军4位代表因组织安排调离芦溪,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上述4人的县人大代表资格自然终止。贾映辉、蔡东、李鲁斌3位代表因工作岗位变动,分别书面请求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县财政局原局长彭洪涛因涉嫌违纪违法,被责令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接受上述4位辞职。至此,共减少县人大代表8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在本次会议前,根据县委、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党委提名,陈震宇、林江、彭祎、张艳、曾宏亮、王永生、李勇、文驰等8名同志分别在银河镇、源南乡、上埠镇、芦溪镇、长丰乡、万龙山乡的相关选区依法增(补)选为县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审查,该8位同志的代表资格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确认。
至此,芦溪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应有代表212名,实有代表208名,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现予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