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芦溪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县文化艺术中心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应到代表208人,实到代表190人,符合法定人数。
✦县委书记黎增义出席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黎增义、刘勇、胡世燕、龙志飞、韩振林、刘向红、王汉明、卢井、贺长国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县委副书记、县长龙萍,县委、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县人武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其他邀请在主席台就座的同志。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世燕代表芦溪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胡世燕指出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芦溪实践,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胡世燕强调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按照县委六届九次全会部署安排,紧扣“推进‘三三’目标,加快城市转型”的发展思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芦溪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01
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更加坚定坚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牢记“国之大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县委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到议题确定体现县委要求,重要工作紧扣全县大局,重大事项主动请示报告。
02
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上更加有力有为。围绕助推经济发展,做好计划、预算审查和审计整改监督,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报告,对全县侨资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走访,开展全县旅游资源专项视察活动。围绕助推民生改善,对基层应急能力建设、红色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水库管理、社区物业服务等加大监督力度,开展医师法、残疾人保障法、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围绕助推生态优化,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城乡污水管网建设管理”为主题的“芦溪环保行”和“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为主题的“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围绕助推法治建设,听取审议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做深做实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03
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更加走深走实。切实加强代表能力建设,拓展培训的深度和广度,持续提升代表履职水平。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持续推进县乡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一府一委两院”走进代表联络站活动方式,提升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对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完成情况的监督,票决县202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加强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的督促与协调,努力提升工作效能和办成满意率。
04
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更加从严从实。践行“四个机关”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着力提升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水平,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抓好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推进江西数字人大3.0建设,强化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韩振林主持会议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张艳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刚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