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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芦溪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03-01      点击数:5702

(2024年3月1日芦溪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芦溪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龙萍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2023年以来县政府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三三”目标,知重负重、知难克难、唯实唯勤,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会议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走好富有芦溪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会议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芦溪要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以推进“三三”目标,加快城市转型为统领,坚持抓产业、壮集群,推动工业经济再提档;坚持抓项目、促消费,推动内生需求再提级;坚持抓改革、扩开放,推动服务水平再提升;坚持抓三农、夯基础,推动乡村振兴再提效;坚持抓品质、护生态,推动美丽芦溪再提优;坚持抓实事、强保障,推动民生事业再提质;坚持抓执行、守底线,推动基层治理再提能,开创芦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负使命、勇毅前行,奋力推进“三三”目标,加快城市转型,共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芦溪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