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决定任命:
黄芳为芦溪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向明为芦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刘向明的芦溪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黄英胜的芦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永生的芦溪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