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汉明带领县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南坑镇开展《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镇党委书记敖巍、人大主席王雄、副科级干部甘节陪同。
王汉明一行先后来到妙泉村、南坑村新农村建设点、南坑村绿春种鹅养殖基地、窑下村乡村振兴综合体建设点,围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产业振兴等进行检查,认真听取相关负责人工作情况汇报并查阅工作台账,了解《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现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王明汉指出,加快农业现代化、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发展特色养殖水平和推进文旅融合发展等是当前优先发展农村经济的关键,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全面促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各级要充分利用南坑的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地制定具有特色的发展计划,重点发掘打造发展亮点,从而进一步提升当地乡村农业农村发展水平。人大代表要发挥好沟通政府和民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田间地头与选民沟通,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让乡村振兴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民,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芦溪县的“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