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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护航幸福“夕阳红”——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综述

发布时间:2023-11-08      点击数:1686

夫孝,德之本也。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提倡孝老爱亲,倡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当前,我省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截至2022年末,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806.51万人,占总人口17.81%,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上年度增加37.44万人,比重上升0.79个百分点;预计到2025年,我省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将分别达到20%、15%左右。日益庞大的老年人口数量与日趋小型化的家庭规模,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于2021年11月正式出台,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省养老服务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规,一年多来,条例贯彻落实是否有力有效?今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南昌、九江、鹰潭、抚州、赣州、吉安等地就《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实地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养老服务工作,为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供法治保障。 职责法定化,让养老更有保障

法律法规能否全面有效实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法定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条例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应承担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情况成为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之一。

“将养老服务连续10年纳入民生实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印发了20多个政策文件,提供多维度、全方位政策保障。”

“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市、县两级政府均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将颐养之家建设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2022年以来全市投入2.19亿元,新建公办养老院16所、提升改造公办养老院43所,新增‘党建+’农村养老服务示范点79个。”

令执法检查组感到欣喜的是,在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坚持高位推动,强化顶层设计,构建起了以《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为核心,《江西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引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标准和养老服务清单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初步搭建起具有江西特色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四梁八柱”;全省49.14万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0.09万老年人纳入特困救助供养,兜底保障更加坚实。

与此同时,条例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比如,传统观念和邻避效应导致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项目落地难;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制后,对部门综合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养老服务市场监管任务比过去更重等。

“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深入实际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执法检查组成员表示,就是要通过人大监督压紧压实政府责任,以条例落实推动实现老年人享有高质量养老服务。

模式多元化,让养老更有温度

幸福的晚年生活是什么模样?是每天按时送上门的一餐热饭,是温馨舒适的颐养之家,是“一户一策”的暖心改造,是按月发放的高龄津贴,是随时为健康保驾护航的医养结合……如今,在江西,居家、社区、机构等多种“量身定做”的养老模式,让老年人晚年生活幸福感满满。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问卷调查结果,我国老年人大多数都选择居家和社区养老,形成“9073”的格局,即90%左右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支持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我省情况与此大致相同。

目前,全省共建设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37万个,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日间照料中心覆盖90%以上的城市社区,86%的行政村建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格局逐渐形成。

垂暮不离亲,养老不离家。打造“15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成为实现居家养老高质量生活的切入点。

走进抚州市县学岭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幸福食堂、老年大学、休闲娱乐等各项养老服务设施一应俱全。“现在每天来家门口的养老服务中心和老人们一起活动,生活更充实了,心情也更舒畅了。”作为县学岭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常客”,退休老人李大爷逢人便夸服务中心好。

执法检查了解到,我省正着力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计划到2025年底,打造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市辖区街道、县城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根据老年人口发展趋势和分布密度,统筹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服务机构,打造乡镇敬老院升级版,因地制宜设置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85%以上行政村。

“围绕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通过加强设施供给、提升服务质量、落实奖补政策等措施,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优化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创造条件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延伸服务。”执法检查组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家门口的养老服务需求,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安享幸福美满晚年。 医养融合化,让养老更有“医”靠

医养结合能有效满足老年人“医养共需”的基本生活需求,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养老服务人才,特别是专业护理人员是养老服务发展的基础。条例明确统筹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卫生设施布局,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健全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培训、入职奖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等激励政策。

进社区、入机构,执法检查组坚持带着问题去、深入实际督,面对面听取入住老人、养老护理员、机构负责人的意见建议,着力破解制约我省医养结合及人才队伍建设的难点问题。

“目前我省正在大力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一体等多种医养模式。以南昌市为例,全市现有医养结合机构25个,医养结合床位8553张,已有9家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将不断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提高服务标准,加强人才储备,探索从“基本养老”向“品质养老”的提升路径,提高医养供给能力、优化医养服务载体,使“养老”更有“医”靠。

养老服务事关百姓福祉,关系千家万户。检查中发现,医养结合多部门协同发力不够,医养“两张皮”的现象仍然存在,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不稳定且年龄偏大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对此,执法检查组建议,各地各部门要大力推进群众急需的失能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毗邻设置,积极探索推动养老服务与康养旅游、中医养生、医疗康复有效融合;要加强专业护理人员培训,落实人才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满足老年人基本医疗和健康服务刚性需求。

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一项项务实举措让“夕阳”更红、“晚霞”更美。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发挥人大“法律巡视”利剑作用,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正确有效实施《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加快构建我省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多样化、个性化、智能化的高品质养老服务,让老年人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