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人大机关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创建:
- 坚决落实“组织领导、人员精力、工作举措、经费保障、指导督查”五到位。
- 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会、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 积极采用“高位推动抓创建、明确目标抓创建、全员参与抓创建、强化保障抓创建、严督实导纳入考核抓创建”五机制。
通过持之以恒地抓好精神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有效凝聚了干部职工的干事创业热情,实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同时,继续坚持业务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作风,为全县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脱贫攻坚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