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决定任命:
陈光萍为芦溪县司法局局长;
曾宏亮为芦溪县财政局局长;
刘根林为芦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江 华为芦溪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光萍的芦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曾宏亮的芦溪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