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7日芦溪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汉明
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我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212名,2021年县六届人大换届选举依法产生人大代表208名,缺额4名。期间,因代表辞补、自然终止等原因,2022年4月11日芦溪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确认县六届人大代表208名。
县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后,蔡兵武根据组织安排调离芦溪,刘苏明因病去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上述2人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由于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陈占胜、曾庆伟、刘杰等3位代表已书面请求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已分别接受了上述3位代表的辞职请求。至此,共减少县人大代表5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在本次会议前,根据县委、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党委提名,周伟、潘艳、曾江、张文韬等4名同志分别在源南乡、新泉乡、麻田镇的相关选区依法补选为芦溪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审查,该4位同志的代表资格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确认。
至此,芦溪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应有代表212名,实有代表207名,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