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0日芦溪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芦溪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林清华辞去芦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芦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