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芦溪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县政府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世燕,副主任王长智、何正花、张如德、李茂华、韩振林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政,县委常委、副县长魏立,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黄萍华,副县长晏超,县法院院长苏根荣,县检察院检察长颜建良列席会议。胡世燕、王长智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实到2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六五普法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安排意见》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新农合工作的报告和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报告以及县人大相关专工委的调研报告,并对该四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