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8日任命:
陈刚为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和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现予公告。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