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8日芦溪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芦溪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颜建良辞去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须报经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下一次芦溪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