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5月23日任命:
阳昌绍同志为芦溪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许康文同志为芦溪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易琪同志为芦溪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现予公告。
2017年5月23日